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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南省重大科技成果展参展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2-11 00:00 【字体:


  


  
  
  
  
湘科字[200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迎接我省科技大会召开,宣传企业、院校自主创新成果,凸显我省重大科技成就,我厅决定在湖南科技大厦1-2楼建立常设展示中心,长期展示我省院校、企业等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本次展览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请相关处室、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并请各院校、企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共同做好此次参展工作。现将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项目要求
  本次参展项目重点选择近十年来我省在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能源交通、农业等领域所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尤其是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大促进作用的科技成果。
  二、项目参展资料要求
  本次展览由省科技厅统一制版、统一布展,不收取任何费用,要求参展单位提供项目的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以及实物展品(样品或模型)。相关要求如下:
  1、文字资料:包括参展单位简介、项目简介(包括研发、转化情况、效益),要求文字简洁,每个项目限1000字以内。详见参展项目回执表。
  2、图片资料:内容与参展项目紧密相关,反映项目主要特点、参展单位外貌、重大科技活动等的照片3-5张,以及参展实物的照片(便于展位设计以及制作宣传册),图片请报送数码照片(历史照片也可送原件),格式为JPG,文件大小约3M,并配简要文字说明。
  3、实物展品:为了生动形象地展示各单位所取得的科技成果,请各参展单位提供实物展品,包括参展项目样品以及模型。参展实物请说明其外观尺寸及对展厅配套条件(水、电等)的要求。
  三、项目参展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展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筛选项目,上报项目参展资料,并做好相关参展准备。项目参展资料(包括参展项目回执表、图片)请相关处室、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汇总后于2月17日前发Email至展会组委会办公室。实物展品应于3月中旬前准备好,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钟海华、奚涤民、刘建元
  联系电话:4461967、4586683
  Email:hnkjz@126.com
  附件:湖南省重大科技成果展参展项目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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