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3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及科技部对验收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厅将对2003年度立项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验收。为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材料
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l、《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对项目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支出,各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及各项经济指标累计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和附注材料。
5、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材料。
6、验收数据软盘一式二份(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监理验收申报系统”中导出数据)
7、项目验收材料统一按A4标准打印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待审核后提交文字材料及附件一式10份(其中审计报告原件一份)。
二、验收方式和时间
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的要求,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验收,具体验收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
1、转化资金验收表格式、总结报告编制提纲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监理验收申报系统”软件从农转资金网站www.agrifund.cn上下载。
2、项目情况审计由承担单位在规定的会计事务所中任选一家(长沙中和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联系电话:0731-455304013808413813;长沙新星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联系电话:0731-445050513975156579)。
3、项目审计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承担。
4、项目验收材料初稿请于4月5日前报送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省信息所9楼)审查。
请各承担单位认真做好项目验收材料准备,并请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科技部门认真作好检查督促。
特此通知。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蒋永成 0731—4586702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李征宇 0731—4464044
附:2003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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