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征求《湖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湖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六稿)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讨论修改,并将讨论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并盖单位公章于2006年6月13日前反馈我厅高新办。
附件:《湖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六稿)
联系人:李金良 李剑文
电话:0731-4586750,458674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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