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
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监理工作,请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现将项目监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监理范围
2004年度和2005年度承担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项目监理材料
根据科技部农转资金项目监理的有关规定,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2006年12月10日前提供如下监理材料: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一式四份),其表格在科技部农转资金网站(www.agrifund.cn)中下载“转化资金项目监理验收申报软件”,录入数据后打印监理表,点击导出菜单生成电子数据文档后,压缩发送至E—mail:Dengjuyun@yahoo.com.cn;
3、相关附件(说明项目成果熟化程度的文字资料和图片等)。
报送地点: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912房间。
联系人:蒋永成 邓菊云
电 话:0731-4586702、4586874(兼传真)
附件: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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