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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程序(试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2-11 00:00 【字体:


  软科学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已完成项目合同书任务,具备结题验收条件,可填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科技厅申请结题验收和成果评审。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接到申请后,根据项目合同规定的要求,对评审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同意”或“不同意”。对同意组织评审的,确定主持评审单位、评审形式、评审时间。软科学计划项目验收与成果评审采取三种方式:会议评审、通信评审和结题验收。省软科学计划重点项目采取会议评审的形式;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通信评审和结题验收两种,已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被已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部门采纳为重大决策的项目,也可采取会议评审的形式。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采取会议评审和通信评审的,由科技厅发给《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采取结题验收的,发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证书》。以下是每种方式的项目验收与成果评审程序:
  一、会议评审
  1.申请评审和提交材料
  (1)申请评审。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向省科技厅提出评审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A.经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的《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2份);
  B.评审委员建议名单(5-9人);
  C.符合格式要求的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
  D.项目合同书。
  (2)提交材料。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初审同意评审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交以下评审材料:
  A.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5-7份);
  B.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或有关部门采纳的建议,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注明属于哪一级刊物),有关出版物(5-7份);
  C.项目评审报告演示稿;
  D.项目合同书(5-7份)。
  2.确定评审委员
  对审查同意会议评审的项目,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确定会议评审委员(不得少于5名,且人数为单数)和评审时间,并下发《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会议通知》给项目承担单位。
  评审委员的选择标准: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公平评价项目完成情况;
  (2)熟悉项目所属领域,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或影响;
  (3)研究能力较强,具有高级职称,或负责该领域工作行政部门领导,行政部门领导限1-2人。
  3.送评审会议通知和评审材料
  评审会议前三天,项目承担单位将《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会议通知》、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决策建议等材料送达各评审评委员。
  4.召开评审会议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主持或委托主持评审会议,会议程序如下:
  (1)主持人简介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宣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并由评审委员选出评审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2)主持人将评审会议交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评审会议;
  (3)项目负责人作项目汇报;
  (4)评审委员对项目评审及提问,项目组答辩;
  (5)评审委员会形成一致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主任宣布评审意见。
  5.发放证书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研究报告等材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根据评审委员组评审意见修改的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或有关部门采纳的建议,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有关出版物(各8份,均附电子版);
  (2)《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数份,根据项目组成员数目确定,附电子版);
  (3)《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
  二、通信评审
  1.申请通信评审和提交材料
  (1)申请通信评审。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向省科技厅提出通信评审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A.经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的《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2份);
  B.通信评审委员建议名单(5-7人);
  C.符合格式要求的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
  D.项目合同书。
  (2)提交材料。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初审同意评审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交以下通信评审材料:
  A.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5-7份);
  B.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部门采纳的建议,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注明属于哪一级刊物),有关出版物(各5-7份);
  C.项目合同书(5-7份)。
  2.确定通信评审委员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确定通信评审委员(5-7名,且人数为单数)、评审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并下发《湖南省软科学成果通信评审通知》给项目承担单位。
  3.出具通信评审意见
  项目承担单位把《湖南省软科学成果通信评审通知》、《湖南省软科学通信评审意见表》、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决策建议等材料送达各评审委员。各评审委员对项目成果出具通信评审意见。3个评审委员(包括主任及副主任)综合各评审委员意见后出具综合通信评审意见。
  4.发放证书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通信评审意见修改项目研究报告等材料,并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提供以下结题材料:
  (1)根据通信评审意见修改的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或有关部门采纳的建议,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3篇以上),有关出版物(各8份,均附电子版);
  (2)《湖南省软科学通信评审意见表》;
  (3)《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数份,根据项目组成员数目确定);
  (4)《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
  三、结题验收
  1.申请结题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向省科技厅提出评审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经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的《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2份);
  (2)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均附电子版);
  (3)项目合同书(附电子版)。
  2.发放证书
  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初审同意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根据结题验收意见修改的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6000-8000字),决策建议(3000字),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或有关部门采纳的建议(2条以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3篇以上,须注明“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及项目编号),有关出版物(各8份,均附电子版);
  (2)《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证书》(数份,根据项目组成员数目确定,附电子版);
  (3)《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电话:0731-4586652 电子邮箱:wslpz@hnst.gov.cn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59号 邮编:410001
  项目管理详情请查看省科技厅网站:www.hnst.gov.cn
  


  附件:
  1.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申请书
  2.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
  3.湖南省软科学结题验收证书
  4.湖南省软科学成果评审会议通知
  5.湖南省软科学成果通信评审通知
  6.湖南省软科学通信评审意见表
  7.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
  8.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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