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要求,我厅将组织专家对2004年度立项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验收。为搞好这次项目验收工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验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并请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科技部门作好项目验收材料编制的督促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材料
l、《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对项目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支出,各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及各项经济指标累计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和附注材料;
5、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材料;
6、验收数据电子文档:(在“转化资金项目监理验收申报系统”的“验收”栏目中录入数据,。并导出生成电子文档,经压缩后发送至E—mail:Dengjuyun@yahoo.com.cn);
7.提交验收材料及附件一式10份(其中审计报告原件一份)。
二、验收方式和时间
按照国家科技部农村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国家农转资金项目验收通知要求,我们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或现场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总结报告编制提纲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验收申报系统”在农转资金网站(www.agrifund.cn)中下载,其项目验收表由验收申报系统中打印,不允许自制表格上报。
2、项目验收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用A4纸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并盖好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3.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在“长沙中和或长沙新星”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中任选一家。(0731-452273113807314435);(0731-445050513787099282)。
4、项目审计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负责。
5、项目验收材料初稿一套请于2006年3月15日前报送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省信息大楼912号房)审查。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蒋永成 0731—4586702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邓菊云 0731—4586874
附件:2004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名单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