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充分发挥科技资源效益,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科条字〔2006〕15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7年4月至5月,4月1日至4月30日单位开展自查,并向省科学技术厅条件财务处报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情况自查情况,5月8日至5月31日省科学技术厅条件财务处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自查和抽查相结合,通过查看单位的项目实施资料、财务档案,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
三、检查范围:
2004年以来实施的项目经费在20万元以上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是否存在编制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
(二)项目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现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现象;自筹经费是否全部落实;有无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项目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项目任务书》严格执行,建设任务是否按期完成;项目验收后,是否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专项经费如有结余,是否按照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项目资料是否齐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支出预算等是否装订成册;
(五)项目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资源无法对外提供共享现象,对外提供服务是否有相关记录,是否存在服务质量差而被用户投诉现象;有无违反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行为;
(六)项目是否实现预期的绩效目标,相关任务是否完成,我们将逐步建立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其绩效评价结果将成为单位今后申请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检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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