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院所: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考核中涉及到的统计工作由省统计局牵头负责,会同国税、地税、环保、国土资源、科技、教育、商务、经济技术协作等部门,分三个层次对各市州党委政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规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法人企业进行考核奖励。其中反映科技进步的指标有研发(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例和高新技术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两项。为积极配合新型工业化考核领导小组做好统计工作,请各科研院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向所在市(州)按时按质报送统计资料。
附件一:科研院所研发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考核指标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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