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和验收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370)文件规定,2005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过两年的实施已进入验收阶段。按照(国科农技字[2007]92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你们抓紧时间做好项目材料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验收办法》有关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供如下材料: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附件一);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附件二);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附注(项目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支出,各年度实现的各项经济指标及累计实现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
5、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项成果证明材料(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各项奖励证书、技术成果评估报告等),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可附照片或样本;
6、附注
A、项目验收所需的相关软件从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的“图片新闻”栏目中下载。网址:www.agrifund.cn/;
B、项目验收所需的纸质材料或样表从湖南科技网中下载,网址:www.hnst.gov.cn;
C、项目验收材料需在2008年3月1日前报一套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大楼9楼)预审,然后再按规定准备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材料7份,项目验收表4份,软盘二份,其它各类材料各一分,并装订成册;
D、项目验收方式、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邓菊云、李征宇、蒋永成
电话:0731-4586874、4464044
通讯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附件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附件三:2005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验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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