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决定对已满组建期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
1、资料提交:由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交如下验收文件:验收申请表,科技厅同意组建批复文件,组建计划合同书和组建实施方案,工程中心组建总结报告和有关附件。
2、现场考察:验收专家小组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对组建期主要成绩的汇报,考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备及运行管理情况,然后进行专家评议。
3、确定验收结果:省科技厅将根据验收情况,确定验收结果。
三、验收要求
1、工作要求: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接到通知后,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材料,填报数据要求准确、真实,统计范围界定清晰,对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总结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
2、申报材料要求:参加验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填写《验收申请表》等相关材料。验收材料通过依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至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应将验收申请表、科技厅同意组建批复文件、组建计划合同书和组建实施方案、工程中心组建总结报告和有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十份。材料格式可从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st.gov.cn)下载。不能按时上报材料的,应向科技厅计划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四、验收范围和时间安排
此次参加验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我厅2005年前组建、且已满组建期的7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批准组建之日至2007年12月31日。
此次验收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资料报送:2008年1月25日前,文字材料报至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jhztj@hnst.gov.cn、hnsida@163.com。
2、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在专家组长的主持下进行。每个工程中心考察时间为半天。现场考察的基本程序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报组建实施情况(30分钟)、验收小组考察现场(20分钟)、专家质疑与答辩(3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验收结果
省科技厅将根据验收情况,确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否通过验收并发文。
联系人:张天教(发展计划处) 电话:0731-8988810
姚华张近芳(四达公司) 电话:0731-8988770
附件:
参加验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验收申请表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总结报告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