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项目的通知
湘科社字[2008]16号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实现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解决制约我省节能减排的重大科技问题,根据《湖南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方案》的总体安排,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该计划旨在以湘江流域和环洞庭湖地区的环境改善为核心,以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重点,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集中解决一批制约我省节能减排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研究开发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推广转化科研成果,加快发展节能减排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一批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的示范工程,培植具有较高能源利用率、资源产出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和生产区域,大幅度提高全省能源、资源利用率,显著削减废物排放量,使我省的节能减排技术及指标居国内领先水平,为实现我省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提供科技支撑。为了做好2008年度“行动”计划项目的申报,特发布“行动”项目的申报指南(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市州及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原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渠道、申报基本要求等一般规定参照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申报使用《湖南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项目申报专用表》(附件2),按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分类别填报。重大专项优先支持对全省乃至全国节能减排影响巨大,产学研结合紧密,区域或行业示范效果显著的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的研究与产业化开发。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节能减排关键与共性技术的预研。
三、项目申报实行推荐单位限额申报,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个(长沙、株洲、湘潭市科技局各不超过5个)。推荐单位名单见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四、已申报2008年度计划的符合本次申报要求的项目,可由省科技厅原受理处室初审后推荐,统一参加专项的立项评审。省科技厅有关业务处室还可组织推荐本领域的重点节能减排项目。
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省科技厅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分批组织实施,项目的评审、立项、考核、管理参照重大专项管理的方式进行。
六、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时间为2008年3月3日至3月14日,期间同时受理书面申报材料。
地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联系人: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尹文辉0731-8988827
受理咨询 钟海华贺湘艳 0731-8988732
系统咨询 李 华 0731-8988950
附 件:1、湖南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项目申报指南
2、湖南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项目申报专用表
3、湖南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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