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2008年度的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请你们按通知精神,抓紧申报。
一、申报条件。2008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财政后补助为主的方式,紧紧围绕促进自主创新战略实施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突出新产品计划在国家层面的重点引导和分类指导,重点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申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火炬计划、星火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政策引导类计划的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新产品计划;已列入过新产品计划的产品不得再申报。
二、申报要求。申报受理截止至2008年5月13日,集中受理时间5月12日-13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可在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和新产品计划网站http://www.chinanp.gov.cn)下载。请各单位按照申报程序填报资料后,到市州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或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可以直接推荐下属企业的项目)推荐盖章后,将申报项目的书面申请材料5份和电子申请材料一份(各市州科技局和国家级高新区须将本范围内的项目汇总,并出具推荐函)报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长沙市河西科技大厦715房)。
联系人:张天教 0731-8988810
张近芳0731-8988770
电子邮箱:jhztj@hnst.gov.cn
----------相关附 件----------
附件1:申报指南
附件2:注意事项
附件3:产品类别代码
附件4: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5:企业申报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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