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资助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省科技领军人才”:
为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科人字[2007]149号)精神,切实加强对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特组织申报2008年“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资助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08年培养资助范围是院士带培、创新团队建设、举办高端论坛、外向考察等。
二、院士带培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院士带培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科人字[2007]129号)要求,2008年院士带培申报工作须注意如下事项:
1、申报院士带培时,应提交《院士带培协议》(带培时间一般为2007年4月-2010年12月)、《院士带培方案》(2007年已提交的除外)和2007年度院士带培工作总结。尚未签订《院士带培协议》和制定《院士带培方案》的,或没有实质性开展院士带培工作的,不予专项资助。
2、填写《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合同书》(附件1)时,请注意:①“项目名称”统一为“科技领军人才院士带培专项”;②合同书中的“主要研究开发内容”应填写院士带培所要开展的具体培养工作内容。
3、省科技厅将组织对院士带培工作进行考核检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和配合检查的准备。
三、创新团队建设
创新团队建设是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内容,2008年将择优支持部分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1、申报创新团队建设专项的基本条件。①创新团队必须是以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的现有科研开发团队,或以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的新组建团队;②创新团队必须在5人以上,知识和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并有至少一名以上的相关领域院士或著名专家担任顾问或者技术指导;③创新团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方向明确,以促进建立学科联盟,产生新型学科或新兴产业为重点;④创新团队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
2、申报材料。①《“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团队建设专项申报表》(附件2);②现有创新团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新组建创新团队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3、资助程序。本着突出重点、竞争择优、统筹兼顾的原则,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部分资助对象后,下拨专项经费。
四、举办高端论坛
资助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举办高端学术论坛,有利于促进科技领军人才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科技领军人才的学术影响力。2008年将试行支持科技领军人才举办高端论坛。
1、申报举办高端论坛资助的基本条件。①论坛是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承办的本学科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学术技术论坛或研讨会;②论坛邀请相关领域的3名以上院士和著名专家作学术报告或点评;③论坛主题是本学科研究领域中的前沿、热点或难点问题,科技领军人才应是主题报告人之一;④论坛相关组织工作基本落实,符合外事和保密管理等有关规定,发布的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
2、申报材料。①《“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高端论坛资助专项申报表》(附件3);②必要的外事、保密、知识产权等审批或证明材料。
3、资助程序。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资助对象。对获得资助批准的高端论坛,在高端论坛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高端论坛总结等,办理有关资助手续。
五、外向考察
2008年,科技领军人才作为专家与省领导、省科技、经济部门领导、有关行业领导、企业家等一起出国进行科技、经济等方面综合性考察,根据申报可予以适当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1、在办理出国考察手续之前,填报《“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外向考察资助专项申报表》(附件4),提交相关出国证明。
2、省科技厅根据科技领军人才考察国别、时间等具体情况,研究确定资助额度。
3、获得资助批准的,科技领军人才在考察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外向考察总结材料等,办理相关资助手续。
六、申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资助专项工作。除院士带培外,还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申报1-2项其他资助专项。相关申报表格可以从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st.gov.cn)下载。
2、各有关单位及科技领军人才应认真填写申报表、合同书等(一式4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和电子文档。
3、上述申报材料请在2008年7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曾强明
联系电话:4586917、13787233469
Email:hnskjtrcb@vip.163.com
附件1:《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合同书(院士带培专项)》
附件2:《“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团队建设专项申报表》
附件3:《“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高端论坛资助专项申报表》
附件4:《“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外向考察资助专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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