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
根据2008年湖南省博士后工作表彰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计划,为了做好2008年度我省自然科研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适应电子政务的要求,提高评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材料及有关要求
为使送审材料全面、准确且便于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各单位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省人事厅“湘人发[1996]3号”和“湘人发[2002]46号”文件要求和省职改办规定的表格进行准备(www.hnrst.gov.cn下载)。凡规定的上报材料不全者,一律作不具备参评资格处理。
1、申报材料应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其中“参评资格审查材料”与“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应分成2本装订。每本材料的封面必须打印“XXX同志申报研究员(或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高级实验师、实验师)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X同志申报XX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材料袋正面也要贴上每本封面目录的打印字条,材料袋底部贴上打印有报送材料单位名称字条。《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送审论文及述职报告不必装订,分别放入资格审查或评审材料袋中。
2、所有打印材料都必须使用70g以上A4纸;小于A4纸的复印件、原件(如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等有关材料必须粘贴在A4纸上。
3、材料中的复印件一律要求由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必须加盖公章,并签署证明人姓名,否则无效。
4、选定的送审论文代表作必须是在公开刊物(刊号ISSN.CN)上发表过的文章,并请在右上角注明“送审论文”字样;如果选送的论文发表时间过长或考虑难以反映自己目前的学识水平或业务水平,可以再送1篇论文(最近发表过的或新写的均可,但要求正高是评述性论文,副高是综述性论文),同样请在右上角注明“送审论文”字样。
5、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2002年起,须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由基层单位录入个人参评基本信息,通过磁盘或上网逐级汇总上报。
6、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按系列分别打印《申报评审_年_系列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见湘人发[2002]46号通知表格,须A3纸打印)一式2份,《申报评审_年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统计表》(同上,须A3纸打印)1份,表内各栏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空栏、缺报,手工填写的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明了,不得出现涂改现象,审核人、填报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根据“湘人发[2002]46号”文件要求,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组织实施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为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状况;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论文著作的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名称等情况。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公示以后,对申报材料无异议的,公示单位须在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负责人印章和单位公章,方可上报。对单位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当事者的责任。
8、根据省人事厅要求,要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衔接工作。从2008年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应充分考虑到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高中初之间的结构比例。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出台之前,各单位要按照湘职改[2001]2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岗位职数余缺情况认真研究,自行把关:要么实行评聘分开,公开竞争上岗;要么严格控制申报(即有多少空缺岗位就申报多少,岗位已满的暂停申报)。今年事业单位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职数进行聘用,凡没有空缺岗位就一律不予聘用,不予兑现工资福利待遇。在申报过程中,各单位应向主系列倾斜,严格控制辅助系列高级职称的申报人数。
9、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统一在省人事编制职称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具备相应资格确认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任职资格。
10、自科系列中级职称办理发文手续时,组织评审的单位要同时填报《出任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送交系列主管部门。
二、时间安排
1、省科技厅直属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请于8月5日前报送本办。
2、经省自然科研系列职改办批准组建了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省直单位和各市(州)需委托省自然科研系列职改办统一组织中级职务评审的,其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请于8月15日前送本办,以便我们及早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3、中级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25日,原则上按报送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各单位在报送材料后第十天为来本办领取评审材料的时间(节假日顺延),并办理有关手续。本办不再另行通知。
4、中级职务评审时间:各单位取回材料后尽快组织评审,务必于10月30日以前评审完毕。
5、中级职务发文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各单位评审结束后要及时向我办报送评审情况,并办理发文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报送材料地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科技大厦,省科技厅人事教育处(6楼611房间)。
联系人:周斌 郭洪涛
电话:8988849 4463657
附件:申报评审____任职资格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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