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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科技厅专家库信息更新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2-11 00:0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专家的战略咨询及决策参谋作用,不断完善湖南省科技厅专家管理系统,我厅将对现有的专家库资源进行整合及信息更新。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类型及要求
  现根据战略咨询及项目评估的需要,湖南省科技厅专家库将设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家、领域发展研究专家和评审专家三个层次。
  1、战略研究专家
  战略研究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湘两院院士
  (2)国家层面的战略研究专家
  (3)获国家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
  (4)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任
  (5)行业管理部门的技术领导
  (6)大学、大院大所管科技的领导
  战略专家主要是参与我省重大科技需求咨询,研究我省科技发展的战略问题。
  2、领域发展研究专家
  领域发展研究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带头人
  (2)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3)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带头人
  (4)行业管理专家(含科技处处长)
  (5)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首席专家
  (6)国有大型企业及上市企业技术负责人
  领域发展研究专家具体研究我省学科和行业领域的研究与发展方向。
  3、项目评审专家
  项目评审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55岁以下
  (2)具有高级职称
  (3)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
  项目评审专家主要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评审及咨询。
  二、专家信息更新的步骤及要求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的专家由其所在单位(地区、部门)进行推荐,并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各推荐单位凭省科技厅给的密码(与项目申报推荐时的密码相同)进入湖南省科技厅专家管理系统,对专家资格定期进行复审。本次专家信息更新的步骤及要求如下:
  1、审核整理。按通知要求,各推荐单位根据三个层次专家的资质对已有的专家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详见传发给各单位的已推荐专家名单),对不属于本单位推荐、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不能参加有关咨询及评估活动的专家进行出库处理。
  2、新增专家。各高校根据情况确需新增专家的,必须报省科技厅批准,新推荐评审专家不得超过5名。各市州可以推荐辖区内的大型国有企业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工程师作为评审专家,省直或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推荐所在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科技处领导、直属企事业的总工程师作为科技厅专家库的专家。
  3、信息填报。各推荐单位按要求负责填好所属专家基本信息,包括专家姓名、身份证号码、固定联系电话、移动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专家层次等。
  4、审核汇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负责审核、汇总各单位的专家信息后,再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专家本人,完善各项信息。
  三、时间要求
  接到通知后,请各推荐单位安排专人,按照提供的密码进入推荐系统,迅速核对、确认、新增所推荐的专家,并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结果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如果个别单位(如中央在湘单位)有符合要求的专家而没有推荐资格,由单位提出申请,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提供密码。
  
  联系电话:0731-8988732,0731-8988810
  联系人:张天教 易春
  系统咨询:李华   0731-8988950
  专家推荐系统地址:http://61.187.87.49/pms-hn/zhuanji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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