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相关市(州)科技局、省直和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和验收办法》(国科发农社[2002]370号)文件和《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科技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字[2008]64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字[2008]65号)的要求,为搞好2007年度我省承担的国家农转资金项目和2007年省级农转资金项目的监理;2006年度我省承担的国家农转资金项目和2006年度省级农转资金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农转资金项目监理
1、国家农转资金和省级农转资金项目都要填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和提供项目相关附件材料。
2、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监理表”要在系统中填报并打印2份加盖公章;省农转资金项目“监理表”在湖南科技网站中下载填报2份。
3、每个项目提交实施工作总结材料2份,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实施、资金到位与支出、项目进度、取得的效益、存在问题和解决的途径以及下步工作安排;
4、项目监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请于2009年元月30日前报送到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二、2006年度农转资金项目验收
1、国家农转资金和省农转资金项目验收均要填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验收表》和提供项目执行期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证明、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检测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2、“国家农转资金验收表”要在系统中填报并打印4份加盖公章;省级农转资金项目“验收表”在湖南科技网站上下载填报2份。
3、每个项目提交《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材料2份,内容包括成果转化内容、组织实施、成果熟化程度、技术水平及经济指标、资金落实与支出、实施的经济和社会、生态效益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情况;
4、国家项目验收要出具有资质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的报告及附注原件。审计内容为:对照合同在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支出、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及累计实现各项经济指标等情况;
5、项目验收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于2009年2月底前报送到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6、国家农转资金项目要提交《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和准备15分钟的多媒体汇报材料(验收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附注
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的监理和验收表格在“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验收)”栏中进行填报和打印。登录的用户名与密码同项目申报时所用的一致,网上系统逾期将自动关闭。省农转资金项目的监理和验收表格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www.hnst.gov.cn)下载填报;
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E-mail:NO4586874@yahoo.com.cn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
联系人:邓菊云 蒋永成
电话:0731-4586874 8988840
邮编:410001
附件一:2007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表
附件二:2006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验收项目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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