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受理2009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将启动2009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有关事项
1.拟作为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按本通知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依托单位注册。未通过注册的单位将不能作为依托单位申请201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各类项目。
2.2009年度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自2008年12月15日开始,2009年1月15日16时截止。
3.申请依托单位注册时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
(2)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4)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5)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前款中(2)(3)(4)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请在前款中五个证件复印件的正面标注“此复印件仅供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使用,他用无效”字样(覆盖在证件中的部分非关键字上)。申请者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4.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st.gov.cn(详细操作见附件2),进入“2009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系统”,此时登录系统时请用原有的在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登录名和密码进行登录,身份为:推荐单位,登录成功后方可在线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如之前没有登录名和密码的申请单位,可以联系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受理中心进行预申请,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方可登录系统并在线填写申请书;要求提供的证件,请扫描作为申请书电子版的附件一同提交;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及一份纸质原件(盖章原件)。
基金办在2009年1月15日16时以前集中接收申请单位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及直接报送到我办的一份纸质申请材料;若通过邮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单位,须于2009年1月10日(日期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前,用快件寄送。纸质原件应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一致,在受理截止日前提交到基金办。
5.基金办对依托单位实行分类管理,按可申请的项目类型将依托单位分为两类:A类是参加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的单位;B类是指涉及项目组织实施费和与基础研究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基础研究环境建设活动的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的项目,主要包括:期刊项目、青少年活动专项、委托任务等。申请单位须选择相关类型进行注册。
6.省基金委对依托单位注册的审批决定,将以书面或Email方式通知申请者。
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湖南省科技厅基金办
邮编:410013
联系人:林华 周文燕
联系电话:8988757 8988851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易春
联系电话:8988732 8988730
附件1: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流程示意图
附件2: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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