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和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统计是科技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掌握科技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为做好2008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科技局和省直有关单位,要抓紧组织成果完成单位认真填报科技部、国家统计局印制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中的有关数据录入《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今后,申报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原则上都要求进行成果登记。
二、本年度的科技成果统计方式不变,按照国家科技部的要求,统一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4.0)”中的统计功能并生成年度统计表。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网站www.nast.org.cn,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4.0)”。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审核,填报中不缺项漏项,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好2008年度科技成果综合统计分析工作,提供完整的分析报告。
四、对于年度内本地区、本部门完成的对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技术上有重大创新、突破,或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产业化环境及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作为重大科技成果推荐并上报。每个推荐项目需填写“2008年度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见附件)。
五、填报的《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表》及分析报告和由软件生成的统计数据文件,请务必于2008年12月30日前以纸质件和电子邮件形式分别上报湖南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
联系人: 肖亮、张青员
联系电话:0731-8988752、8988835(传真)
电子邮件:hncgxh@163.com
邮政编码:410013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科技大厦 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
附件:2008年度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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