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正式印发《株洲市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
近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两院院士大会精神,支撑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结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结合株洲市实际,特制定株洲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指出,到2020年,株洲市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2.6%,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24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方案明确重点任务为“十大工程”,即企业技术创新工程、产业集聚创新工程、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知识产权示范工程、特色园区建设工程、体制机制优化工程、创新创业推进工程、开放协同创新工程、民生科技引领工程、创新文化推广工程。
《工作方案》以开放创新、价值提升、资源集聚、产业优先、协调推进为基本原则,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战略,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实施创新发展工程,构建自主创新体系,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提升产业价值链,营造创新发展大环境,推动株洲市经济社会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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