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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6-09-05 00:00 【字体: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以来,国家、省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株洲市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已成为全省科技创新实力最强的市州之一

  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做法

  1、强化政策资金支持。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释放了科技创新活力。2015年,全市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减免税收2.4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收近8.27亿元,减免幅度全省第一。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加大了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设立1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基金,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贷款规模达10亿元三是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建立了完善奖励体系,有效激发了科技创新力。近三年共获国家、省级科技奖励43项,201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

  2、致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全市科技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建立了人才培养信息库,切实加大领军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扶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加快载体建设,畅通引才渠道,共引进高级职称、博士生以上人才200余人。三是加强人才交流。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了专家院士行、博士教授与企业结对子、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等活动,促进人才在实践中加强交流、发挥作用。

  3、构建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各类创新平台,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一是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近年来,全市建设技术创新平台达159家,其中国家级平台24家,省级82家;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先后在株洲问世,进一步擦亮了“株洲创造”的靓丽名片。二是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以“炎创中心”为载体,建设“5+1”公共服务平台,即全市“创业导师咨询服务平台”、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技术转移综合服务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5大平台和1个“技术成果产权交易所”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服务三是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园区为载体的“3+1”产学研结合模式,全面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四是加快 “1+N”众创空间建设。首批布局了炎帝创客中心、云龙零创空间等20家示范性“众创空间”,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4、注重成果转化效益。始终坚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推进产业升级、加快株洲发展。一是争取重大科技专项。近三年成功争取并实施国家、部省科技计划项目400多项,其中国家重大专项12项、重点计划47,争取资金近10亿元。是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依托产业和技术优势,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179家,高新产业实现产值1605.3亿元,同比增长16.1%。是加强对外科技合作。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全市有140多家企业与国外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初步构建了具有株洲特色的对外科技合作新格局。

  存在问题和建议

  株洲市在贯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科技成果供需不匹配。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大量科技成果不能适应市场和产业技术发展的需要,产业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二是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不健全。虽然已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成果评价,但科技成果缺乏权威的市场价值评估体系及机构,难以进入转移交易。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投入资金不足。利用政府资金撬动社会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不足,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科技金融还很薄弱。四是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措施难以落实虽然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职务发明成果创业等已经合法合规,但由于旧观念和管理模式僵化等原因,目前在株高校与科研院所难以推广实施。结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力度。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强化对科技金融的引导作用,同时政府采购方面进一步向自主品牌、中小企业倾斜。建议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引导建设1-2家区域骨干型的社会化科技评估、咨询机构,夯实科技成果评价基础。建议进一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措施。选择1-2家央企、高端研究机构,给予一定的试点政策,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有株洲特色的地方性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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