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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科技局制定出台科技项目后补助管理办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7-02-23 00:00 【字体:

  近日,永州市科技局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科技计划(专项)后补助管理试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特点,制定出台了《永州市本级科技创新及应用研究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规定了后补助的两种类型和要求。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是指单位围绕永州市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领域,结合自身研发需要提出申请,按程序立项后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取得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经验收通过后给予相应的补助。

  奖励性后补助,是指单位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取得了能够解决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技术成果,经按照规定程序审查验收通过后,给予相应补助。

  后补助措施是永州市科技投入方式的一次重要创新和改革,对于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型永州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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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科技局制定出台科技项目后补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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