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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付” 降低企业承接科技成果的风险和试错成本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5-26 15:00 【字体:

食品可以免费试吃,科技成果也能“先用后付”。近日,湘潭市出台《科技成果在企业“先用后付”的实施方案(试行)》,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先使用后付费、作价入股等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调动企业承接科技成果的积极性,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科技成果转化为什么难?一方面,企业对于科技成果的应用前景心里没底,担心“一次性买断”后血本无归,不敢轻易出手;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本就吃紧,面对要价不菲的科技成果购置费用,常常望而却步。如此一来,企业错失发展良机,科技成果往往“束之高阁”。

据介绍,“先用后付”模式,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科技型企业使用,许可双方明确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支付时间应至少在许可合同生效一年(含),或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或提供服务形成市场化收入之后。根据《实施方案》,“先用后付”模式的探索科技成果范围包括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已授权且有效的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生物医药新品种等。

湘潭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先用后付”模式将大大降低承接科技成果的风险和试错成本。对高校和科研机构而言,不仅能发现和解决更多实际应用问题,还节省大量沟通成本,加速成果验证和市场化。下一步,湘潭将及时把高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到产业,释放科技成果转化活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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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付” 降低企业承接科技成果的风险和试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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