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科技局召开2016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项目评审会
近日,湘潭市科技局牵头,联合湘潭市国税局、地税局召开2016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项目评审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涉税备案事项和程序”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相关企业申报的研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和评审。湘潭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志强主持会议。
今年,湘潭市科技局共受理15家企业申报研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项目,邀请来自湘潭大学、科技大学以及湖南工程学院的专家担任评委,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所得税科负责人对其中8家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对15家企业提供的立项任务书、立项申请书、相关批文、当年经费预算(验收材料)、年度总结报告及专利申请或授权通知书等进行审核,采取专家判断法进行研判确定。经专家组审核,结合现场考察情况,认定研发项目130项、研发经费21514.85万元,预计可减免税收1亿元左右。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按15%税率计征政策的同时,湘潭市科技局大力支持积极申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极大地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引领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优化公共服务,同时让深化落实结构性减税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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