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高新区四举措优化园区自主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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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成立湘潭高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以来,出台了《湘潭高新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奖励办法》,三年累计兑现自主创新奖励1100多万元。今年该区兑现2015年度知识产权奖励279.14万元,包括个人提交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高新技术企业等共77家企业818个项目获得了奖励。
为对自主创新奖励办法提标扩面,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支持力度,该区正进一步对《湘潭高新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奖励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原奖励办法的奖励内容为12项,此次奖励内容调整为32项,其中新增16项,修改12项,仅4项内容未做调整。主要举措有:一是加大了专项资金额度,从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二是增加了内培企业创新平台奖励类别和重点创新平台奖励力度,同时新增外引企业创新平台的奖励内容,并大幅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补贴和奖励金额。三是新增了企业技术专利和交流合作的补助内容,对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成果予以资助、扶持;四是新增了创新载体建设奖励内容,建立阶梯式培育政策,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
湘潭高新区四举措优化园区自主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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