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人大一行到怀化市开展《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修正前期调研
11月22日-23日,由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易凡带队,省人大法工委、省科技厅高新处、政策法规处一行组成的调研组到怀化市进行调研,就《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修正征求建议。怀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朱健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赴怀化高新区实地考察了正清集团、骏泰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企业,先后与高新区、经开区、怀化学院、湖南医药学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创新孵化中心负责同志以及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代表,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办法经室、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座谈交流,与会人员纷纷对《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修正稿发表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介绍,《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自2007年颁布实施以来,有效促进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了高新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由于《条例》颁布实施已经十年,有必要对部分条款进行重新修订,以适应创新型湖南建设的新思路、新目标、新要求。省科技厅非常重视《条例》的修订工作,联合省人大法工委成立了调研组,专门赴有关市州召开调研会,征集修改建议。
朱健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他强调,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破解七个难题。一是科研仪器设备、科技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二是协同创新战略的深入实施;三是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人才团队;四是市场化运作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基金;五是鼓励民营企业、社会机构创建高新区;六是对接国家级平台申报建设,加强引导;七是对主体责任进一步明晰,明确省、市、县三级建设发展内容。同时他对《条例》中的部分条款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调研组表示,要将怀化市对《条例》的修改意见认真整理,加强研究,力争制定出一部与时俱进、覆盖全面的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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