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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通道制定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7-06-01 00:00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县域竞争力,提振内需、扩大消费、吸纳就业,助推县电商精准扶贫,日前,通道侗族自治县制定出台了《2017年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培育电子商务主体、促进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实体企业应用电商、促进实体企业做大做强及加强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重点支持培育电子商务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每年在网上销售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从中优选5家评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连续3年给予每年8万元资金支持;获批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年评选电子商务示范村、优秀网销奖各5个,分别给予1万元的奖励。

  推介销售本县产品每年在1000万元以上的平台企业,给予其软硬件投入额3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创新电商模式以及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电子商务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当年通过电商形式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且注册和税收在本地的电商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分离成立的电商法人企业并运行一年以上,年销售100万元以上,且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占全部业务收入分别达到30%、50%以上成功转型的传统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在本地注册且实际运营1年以上、拥有5人以上运营管理团队、注册用户达1000户以上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资金支持。

  扶持通道县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建设,将给予每个服务站1万元的财政支持;对乡、村二级物流配送业务的支持,按年配送量(出票业务)每笔给予2元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年,连续补助三年。

  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以县城城北物流产业园为平台建立通道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对入驻电商企业20家以上,营业面积(含仓储)5000平方米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 30万元;电商产业园(含仓储)场地头三年按80%补助租金,三年后,对电商产业园区内的电商企业办公用房进行租金补助,租用35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三年租金补助,即第一年补助70%,后两年每年补助50%,对购买电商产业园房屋且用于电商经营的均享受本条政策。

  积极推进跨境电商业务,对首次加入经认定的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首创电子商务网站的外贸型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入网费和建网费支持;跨境贸易交易平台实现年销售首次突破10万美元、20万美元、50万美元、100万美元的电商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鼓励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和包装,统一质量把关,对产品标准化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对经认定为本县电子商务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参照《怀化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享受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各类人员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电商专题应用培训,培训合格的公务人员200元/人、企业和商业网点人员500元/人、创客人员600元/人的标准实行补助;对电商企业当年新录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员工,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给予企业专项培训补助。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行专款专用。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商务扶持和奖励、全县电子商务宣传推广、招商推介、考察学习、举办活动、统计培训、协会组建等。

  电商企业当年度发生侵权、欺诈等违反诚信行为和食品安全或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一律不得享受本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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