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创新型县(区)建设再添喜讯
近日,从长沙市科技局传来喜讯,长沙县2011年的 6家单位(含经开区2家)的创新型单位创建工作通过考核验收,至此,长沙县共有 27家单位(含经开区12家)荣获“长沙市创新型单位”称号。
自2008 年长沙市开展创新型单位创建工作以来,长沙县对创新型单位创建工作非常重视,早在 2008 年成立了长沙县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长沙县县委办公室、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长沙县人民政府制订了《建设创新型县区实施方案》,并成为长沙市首批“创新型县(区)”
今年来,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精神,长沙县进一步加大了长沙县创新型单位建设的力度。一是出台了《长沙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2年新设立了创新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奖,每年列出近300万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二是鼓励发明创造。2012年出台了《长沙县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全国首设县级政府专利奖和专利实施资助政策,全面提高了专利申请的补助标准,有力地提高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的积极性,三是拟新增创新型单位创建工作经费200万元。按照《建设创新型县区实施方案》,2013年是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关键年,长沙县将在全县广泛开展创新型单位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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