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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节能减排推进湘江治理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2-07-23 00:00 【字体:

近年来,衡南县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实行治防结合,通过采取铁腕治污,加强县城水资源保护、建设生态园区等措施,确保湘江母亲河及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衡南县重金属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松江工业片区。20112月,“水口山及周边地区”被列入“全国规划”确定的138个重点防控区之一,衡南县松江片区被列入“水口山及周边地区”五个片区之一。为治理重金属污染,该县编制了《衡南县松江地区重金属污染“十二五”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依法推进”的总原则,通过关闭淘汰一批,整合升级一批,对松江工业小区重新规划布局。按照实施方案,至“十二五”期末,松江工业小区原有企业整合升级为3个项目,即:年产10万吨粗铅配套10万吨硫酸、6万吨电解铅项目,年产10万吨(次)氧化锌整合升级项目,年产4万吨硫酸锌及综合利用项目。同时,组织多个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完成对国通冶炼厂等12家涉铅、砷、镉等重金属污染企业(22条生产线)的关闭拆除。通过治理,松江工业小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与此同时,启动了松江工业小区的水利、清洁、绿化等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恢复工程;对企业荒地进行了植被恢复;启动了松江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可解决不安全饮水人群1.15万人。该县还积极兴建实施衡南县新水源工程。对新增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采取禁止措施加以保护。

在工业园建设方面,该县坚持“生态立园”的思路,始终秉着开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加强环境监管。入区项目必须符合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严禁涉重金属、废水排放量大、水型污染较复杂、废气污染严重企业进入集中区。对入园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并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从源头防治污染;在集中区实施雨污分流,截污、排污管网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根据云集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及污水产生量,及时规划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程,确保工业废水集中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有效处理。同时,要求集中区生活用能以燃气为主,工业用能以电为主。在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该县还要求,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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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节能减排推进湘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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