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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新政策助推企业上市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2-06-12 00:00 【字体:

昨日,湘潭高新区下发了《鼓励扶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暂行办法》,为推动企业上市做了大量的工作,大力营造浓厚的上市氛围,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先后出台了《支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潭高新区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湘潭高新区中小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补助办法(暂行)》等政策,在土地报批、税费减免和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以切实减轻企业上市负担。

助推企业上市的核心政策涵括:对拟上市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他们优先办理,优先供地;企业上市过程中因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交纳的所得税款,因资产评估增值、审计调账增加利润而增加的所得税款,因明晰资产产权归属所产生的过户费、契税等的区本级留成部分一次性全额补助给企业;企业为上市而改制、重组、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承续原企业拥有的特许经营权、资质权、许可证等,只需办理变更手续,不收取过户费用;企业上市后,以上市当年度为参照基准年,上市第二、三年较基准年的税收增量的区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对境内IPO企业每家总计给予150万元补助;对境外IPO企业每家总计给予160万元补助;对“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每家总计给予100万元补助;对地方性交易所挂牌的企业每家总计给予80万元补助。

高新区还成立金融服务局作为企业扶持的专门机构,去年以来,该局组织各类业务培训12次,座谈交流8次,组织券商、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园区10多家企业进行了辅导和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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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新政策助推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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