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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工作规范今日出台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2-04-27 00:00 【字体:

2011年湘潭高新区被认定为湖南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为了进一步提高商标战略实施水平,今日,高新区出台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工作规范,制定了2012-2015年的商标战略推进工作。

此项工作目标是,到2015年,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平均增长10%以上,拥有有效注册商标7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6件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达到30件以上,所有出口企业拥有注册商标,使用自主商标的商品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80%以上;80%以上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都拥有注册商标,建立商标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商标专干;有一定规模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商标代理机构达到12家以上;通过实施商标战略使驰名、著名商标对园区经济贡献率达到50%以上。

高新区将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湖南省的著名商标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确保每年不少于10万元商标战略实施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商标宣传工作、园区中国驰名商标和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的市场主体建设,并支持其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强园区商标中介与法律服务组织和商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鼓励企业创品牌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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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工作规范今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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