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出台措施鼓励科技创新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一是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国内外大企业到汝城设立总部、采购中心和研发中心。推进产学研结合,突破一批关键技术、高端共性技术和瓶颈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对第一完成单位在企业推广运用,年增加创税1000万元以上的、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企业,由政府安排200万元项目配套资金;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企业,由政府安排100万元项目配套资金;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企业由政府安排100万元项目配套资金。获得省级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给予相应奖励。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创新示范企业的由县财政奖励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创新示范企业的由县财政奖励20万元。
二是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协调联络,由县财政出资,选派县内企业负责人到高等院校进行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综合管理能力,帮助企业培养短缺的高技能人才。县委党校和行政学校加大培训力度,帮助领导干部掌握运用高科技知识、提高谋划新型工业化的水平。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建设技术工人专业培训基地,培养一大批具有一定技能的产业工人。加强人才资源引进开发力度,鼓励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是被国家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省有关部门确认的高新技术项目,由县委、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更大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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