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科技局建立局领导及科室联系县区工作制度
近日,永州市科技局制定并下发了《永州市科技局领导及科室联系县区工作制度》和《2011年永州市县区科技局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工作制度》中明确了市科技局局领导各自联系的县区和具体工作职责。要求每位局领导要经常听取所联系县区的科技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县区科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好各项目标管理指标。各科室要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加强与对口联系县区的沟通,深入开展调研,并结合科室工作特点,加大业务指导。
《管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重点从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专利、星火“12396”、科普、科技信息等6个方面对县区科技工作进行细化评分。同时,设立了20分的加分项目,包括全国科技进步考核获先进县区和通过省级及以上成果鉴定两项指标。年底,市科技局将根据各县区科技局得分情况进行排名评奖。
《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县域科技的进步,有利于增强基层科技工作能力,加快创新型永州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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