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出台《株洲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和实施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发挥株洲科技支撑作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近日,株洲市科技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制定并出台了《株洲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和实施管理办法》。
《办法》对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给出了明确的条件,同时规定,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应优先购买列入《株洲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加大对该市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全市企业增加自主创新的研究开发费用,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和活力,根据该《办法》,株洲市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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