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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成为国家首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3-12 00:00 【字体:


  2月17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在北京京西宾馆联合召开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会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工信部副部长苗圩和科技部副部长杜占元出席了会议。会上,财政部张少春副部长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做了重要讲话,四部委领导为首批试点的13个城市进行了授牌。此前,2009年1月23日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6号)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和南昌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开展以混合动力汽车为主要车型、纯电动汽车为适当补充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示范。  
  2008年9月,国家科技部批准《长株潭国家两型社会试验区电动汽车大规模示范运营》列入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课题,这次长沙市进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行列,对长沙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长株潭三市示范推广目标是:2009年—2012年,在公共服务领域,通过财政政策,推广混合动力公交车3000辆,混合动力出租车6000辆,混合动力和纯电动公务、环卫、邮政车辆和旅游观光车辆1000辆,合计10000辆;2012年—2015年,在适合混合动力及纯电动汽车应用的交通领域,通过市场机制辅以政策引导,推广各类混合动力及纯电动汽车20000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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