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展建设创新型单位试点工作
为积极探索建设创新型单位的不同模式和经验,以分类指导全市各种类型创新型单位的建设,以点促面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长沙市即将启动建设创新型单位试点工作。
建设创新型单位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2007年选择50家左右有浓厚的创新意识和氛围,有系统的创新措施和方案,有一定的人员和经费保障的单位开展“创新型区、县(市)”、“创新型园区”、“创新型机关”、“创新型乡镇”、“创新型社区”、“创新型学校”、“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连续几年努力,“十一五”期末指导完成200家左右的创新型单位建设和验收工作,实现“把长沙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的创新型城市”的宏伟目标。为了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长沙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挂帅的建设创新型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在市财政预算中增设创新型单位建设专项经费,对批准确定的创新型单位给予经费补助。市科技局设立建设创新型单位专项工作经费,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指导、受理申报、组织评价等协调服务工作,同时对创新型单位在科技创新项目上予以重点支持和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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