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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程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3-12 00:00 【字体:


  为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提升全市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与水平, 8月19日,娄底出台《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在全市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程。
  《管理办法》规定,全市每年选择5家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申请15件以上或专利授权8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低于20%,并有注册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职务发明实施率不低于50%,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产品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所在区域达到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培育工程,培育期限为2年,滚动进行。
  娄底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设立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程专项,每年给予培育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开展专利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与实施、以及建立企业专利信息平台及知识产权数据库、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与研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实施、聘请知识产权专家来企业指导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对按期完成《合同书》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中任务目标的企业授予“娄底市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程合格单位”称号,成效突出的授予“娄底市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程优秀单位”称号,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国家或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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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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