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跻身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创建县市行列
日前,省知识产权局下发“湘知发(2008)2号”文件,决定将石门等六个县市列为“湖南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创建县市”。
石门县是全省第二批知识产权试点县(市),在2005-2007年的三年试点期间,该县根据《湖南省县(市)专利试点工作办法(试行)》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以“倡导创新精神,培育创新意识,完善创新机制,发展创新文化”为宗旨,以“增强全民意识,健全工作体系,优化工作环境,提升创新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以“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试点保障,深入宣传发动、扩大试点影响,突出工作重点、增强试点实效”为手段,紧紧围绕“三化”建设和“科教兴县”战略,积极引导和支持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管理机制建设上,成立了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科技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知识产权、工商、文化、财政、商务、工业、发改、公安、司法、人事等17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知识产权工作被纳入全县各级、各部门议事日程和 “双文明”建设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在县直单位、乡镇和规模企业设立信息联络员93名,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了县财政每年专项预算,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石门县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石门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关于加速推进科技进步 建设创新型石门的政策措施》等4个规范性文件,设立了“专利技术应用奖”、“技术发明奖”、“知名品牌奖”3个知识产权奖项,全社会知识产权工作知晓率从2004年的20%以下提高到目前的80%以上;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抓宣传、提高知晓率,抓培训、提高普及率,抓外宣、提高知名度”,做到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部门联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成果转化、提高应用效益”,全县共申请专利111件,其中发明专利35件,分别比试点前三年增长141%和191%,获专利授权43件,其中发明专利6件,分别增长82.6%和53.6%,提出商标申请30件,增长20%, 获商标注册19 件(其中地理商标2件),增长26.7%;实施有效专利技术转化项目37项次,年创产值4300万元以上,有效专利技术实施率超过50%,实施失效、无效专利技术转化项目46项次,年创产值6000万元以上,与前三年相比,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累计实现产值增长24.6倍、利税增长9.4倍;专利技术实施获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5个、省级名牌产品认定3 个,新增省级著名商标2个; 2005和2006年,该县均跻身“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行列。
据悉,自2004年以来,省知识产权局共批准4批45个县市进行知识产权工作试点、批准10个县市列为全省知识产权开展工作示范创建工作,石门县成为我市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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