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建立人才奖励制度
为了贯彻实施人才强县的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临澧县制定了一系列人才奖励制度。
一是重奖科技人才。设立科技功臣奖和优秀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在全县经济工作大会进行表彰,并分别给予15000元、5000元的奖励。
二是鼓励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内直接从事科研、生产、经营等工作的,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正式合同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获得一次性发放的安家补助费,其标准为:博士、正高职称每人2万元,副高职称、硕士每人1万元。还可获得县财政发放的生活津贴,其标准为: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月500元,副高级职称或硕士每人每月200元。被确定为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人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内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由县财政每人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津贴;还规定,对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每年发放2000元的书籍购置费,副高职称或硕士生每人每年发放1500元的书籍购置费。确定为市级优秀人才的,每人每年发放800—1000元的书籍购置费。县级优秀人才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书籍购置费。
三是建立人才奖励专项基金。由县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专项资金,结合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予以资助或捐赠的办法,设立人才奖励专项基金,获奖人员的奖金从奖励基金中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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