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正式升格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按照株编委[2007]3号、株编办[2007]112号和113号文件规定,株洲市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正式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新的高新办核定14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3个科室,加挂株洲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全市高新技术管理工作,接受株洲市科学技术局领导和归口管理。目前,高新办机构、人员、财政拨款在全省市州率先全部到位。
株洲市高新办的升格,既是株洲市科技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大会精神,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一大重要举措,为株洲科技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更是株洲市委、市政府对近几年来科技管理工作的高度肯定和支持的充分体现,为株洲科技管理工作者鼓舞了士气,坚定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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