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科技局对局系统干部职工年度工作目标实施刚性考核
为落实年度工作部署及目标任务,株洲市科技局对局系统干部职工年度工作目标实施刚性考核.
按照“突出定量、定时考核;突出局工作重点考核;突出市委政绩考核指标和科教文卫战线考核指标的落实;突出重点工作、重点目标所占分值的比重;突出奖、惩措施”的原则,在2004年进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基础上,该局党组经反复征求意见,出台了《株洲市科技局2005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及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2005年工作考核目标》,增加了对局领导的考核。
考核分局领导和科室(部门)两块进行。局领导的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占70分(局长实际得分值为局领导得分的平均值,其他局领导实际得分值为分管科室、部门的工作得分值的平均值),思想作风建设占30分,其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廉洁自律情况各占5分,劳动纪律、会议考勤占10分,群众测评占10分。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占70分,本科室(单位)的思想作风建设占30分,其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廉洁自律情况各占5分,劳动纪律、会议考勤占10分,群众测评占10分。科室综合工作受到厅(市)级以上表彰并名列第一加3分。
其中,群众测评分为”好” 、”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得分=”好”的百分比×10分+”较好”的百分比×8分+”一般”百分比×6分+”差”的百分比×(-1)分.
并明确凡党组或局长、党组书记明确某项工作,由谁(科室、部门)牵头,谁(科室、部门)协助,谁(科室、部门)就必须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和协助责任,该项工作如未完成或未完成好,属谁(科室、部门)的责任,由谁(科室、部门)负责,并扣该(科室、部门)考核总分5分。
整个考核工作由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局领导、办公室、纪检监察及有关人员组成,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底考核小组将考核情况汇总报党组会议审定,奖金为总分×一定额度奖金/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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