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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出台《湘潭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3-12 00:00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湘潭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湘潭核心竞争实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精神,湘潭市人民政府近期出台了《湘潭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全市包括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在内的31个成员单位分别部署了各自的工作任务,明确了湘潭市创建工作总体目标。《方案》提出,通过两年的努力,全市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要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并确保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处于全省前列,注册商标申请量保持15%以上增长,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登记量有较大幅度提升。在专利产业化方面,要求职务发明转化实施率在6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品)60%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着重培植5-10家产值过亿元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服务体系建设上,要求市、县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发展基金,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90%以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对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方案》同时提出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并对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主体地位、营造知识产权转化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等五个重点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方案》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任务目标进行明确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有序、快速、稳定、顺利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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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出台《湘潭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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