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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即将实施 2020年建成创新型湖南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2-03-08 00:00 【字体:
  

  201202月27 16:07:19  来源:红网

 红网长沙227日讯(记者 董雷 实习生 易征洋)经过半年多的制定修改,《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于今年131日由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于223日省委常委会议审定,即将由省委、省政府公布实施。
  今日,湖南省委外宣办就《纲要》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发美主持,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国甫作发布词,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岳辉,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邓群策,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梁秋松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创新型湖南定位:一种全社会协同创新
  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省份的定义目前尚有不同的提法,找准自身的定位和特色,对于创新型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根据研究报告和专家的建议,创新型湖南,是指以科技创新为主体、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全社会协同创新。彭国甫介绍,这样定位创新型湖南,既充分体现了创新型国家的精神实质,又突出了科技创新在创新型湖南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体现了全社会的协同创新。
  此外《纲要》具有三大特点,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最新有关精神,把创新的核心是科技,基础在教育,根本在体制机制,关键在人才等指示和部署,贯穿于《纲要》始终。同时突出了对四化两型两个加快的科技支撑引领,围绕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还特别突出了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同创新,强化了以产业链为基础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了企业、高校、院所的深度合作,强化了跨国界、跨省域、跨地区、跨学科的协同创新,加快形成大开放、大合作、大协同的创新格局。
  创新型湖南目标:2020年建成
  《纲要》分析了建设创新型湖南的现有基础,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需求。提出了创新型湖南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到2015年,全民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开放协同创新水平显著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幅度提升,全社会创新格局基本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到2020年建成创新型湖南。
  《纲要》将重点任务凝练、聚焦为9大创新工程。这9大工程可分为三个层面,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的系统。第一个层面为四化两型科技支撑工程,主要包括: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程、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工程、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工程、民生科技工程、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工程等5个工程;第二个层面为条件能力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县市区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型人才培养造就工程、创新体系与平台建设工程等3个工程;第三个层面为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这些工程突出重点,紧贴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文化强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突出了环长株潭城市群的建设、武陵区区域扶贫攻坚等重点。工程的实施将极大地推进湖南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富民强省进程。

  创新型湖南推进热点:加强协同创新转化科技成果
  彭国甫说,协同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这两个问题是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过程中的两个热点问题。因为这两个问题的有效的解决都直接涉及到创新型湖南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协同创新方面,湖南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抓:第一,强化全社会协同创新。第二,强化产学研的协同创新。第三,提升国内国际协同创新的水平。
  湖南将建立健全各市州、各部门之间的创新组织协同机制,提高创新的组织动员能力、协同集成能力,特别是市州之间的联动,区域之间的联动,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的联动,以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动。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组建技术创新平台和技术创新联盟,构建以创新链为基础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同时还要巩固和深化多边国际科技合作,通过技术引进、联合研发、资源共享等多种手段,深化与世界一流科研机构、知名高校、跨国企业的实质性合作,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科技创新的国际化水平。
  关于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产业化的问题,《纲要》显示,将主要从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服务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各自的作用等几个方面进行推进。《纲要》认为,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设立省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专项,在政策、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促进一批重大科研成果落户湖南转化与产业化。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要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选择一批附加值高、产业带动能力强、对四化两型建设具有支撑引领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向社会推介,促使它的商品化和产业化。
  创新型湖南建设关键:人才
  邓群策介绍,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关键在于人才。下一步,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将贯彻《纲要》与已经出台的人才发展的规划纲要结合起来,把培养造就创新型人才摆在人才工作的重点,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创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有利于科学人才创新创业的体系。
  接下来湖南将进一步探索人力资本产权激励机制,按照《纲要》相关要求,实行两个70%”,即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占比比例双方共同商定,最高比例可以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70%;成果持有单位最多可以从技术转让入股所得的净收入股权中提出7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来鼓励科技人才以专利、技术、知识等投资入股。同时还要加强政策创新,从工商注册、科技项目、创业扶持资金、人才居留、子女留学、配偶安置等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为创新型人才的创新创业脱颖而出,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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