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合作托管银行名单
为保障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的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日前、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完成了子基金合作托管银行的招标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次招标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投标银行应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质”。
本次招标共有16家银行递交了投标资料,经专家评审,按照规定综合评分排名前10位的银行入围。日前,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已与入围的10家银行签署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托管银行合作框架协议》。
现将合作托管银行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子基金应依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此名单中选择子基金托管银行;合作托管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遵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托管银行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为子基金提供托管服务,具体资产托管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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