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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出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审核认定管理办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3-02-08 00:00 【字体:
   为落实《关于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2]54号),2013年1月24日,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审核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52号)。文件从免税资格审核认定的条件、程序、需报送的材料、复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享受进口科研教学用品税收优惠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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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出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审核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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