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有力带动了行业、地方财政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设立,有效调动和发挥了行业科技部门、地方政府、涉农科技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力带动了地方财政、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投入的增加。据统计,2001年—2007年间,共引导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114亿元,初步形成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与银行贷款、单位自筹、政府配套资金多种类型组成的资金组合形式。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设立,有力引导和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的熟化、转化、推广与应用,在社会上初步形成了上下高度重视、部门合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良好局面。目前已有北京、浙江、江西、河南、黑龙江、厦门、宁波等20多个省市设立了促进本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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