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积极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自2001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设立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认真开展项目推荐、管理和示范推广工作。项目的实施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了农业科技含量,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牧区经济的繁荣发展。
一、积极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1、重视推荐促进农民增收的项目
在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中,内蒙古科技厅充分重视并重点推荐关系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速农民脱贫致富、提高农民知识和技能的好项目。2004年,该区列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计划的12个项目中,具有地区优势和特色的作物新品种4项;充分显示区支柱产业——畜牧业优势,畜禽新品种及与其相关的兽药、饲料、养殖、生物技术等5项;节水农业、农牧业机械、作物专用肥项目各1项。预计12个项目完成后,可新增产值15872.12万元,新增利润2212.40万元,创造税收1031.32万元;增加农民收入35351.92万元,直接促进就业120人,间接促进就业1800人。
2、重视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的协调服务工作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区科技厅积极开展协调服务工作,一是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参与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以2003年度为例,13个立项项目累计到位资金4475万元,其中转化资金到位460万元,政府配套扶持资金160万元,银行贷款186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1857万元;二是在资金、人员和转化条件等方面帮助项目单位与关联单位做好协调、沟通,为项目实施位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组织多名专家学者通过献计献策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农业成果转化工作中来。
3、重视确保成果转化成效的管理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科技厅采取多项措施,为保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针对项目申报、监理、验收等工作进行培训;二是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监理和验收办法》等要求,加强项目督促检查工作;三是召开专项资金工作会,听取地方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项目承担单位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协调解决;四是指定专门项目管理机构配合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五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实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绩等在多种媒体上进行宣传。
二、项目实施成效显著
几年来,通过区科技厅严格的管理、各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以及项目单位的认真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以2003年度立项项目为例: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据不完全统计,该区的13个项目实现产品销售收入3722万元,新增利润405万元,新增税收154万元,直接新增就业245人,间接促进就业达3000人;本年度获专利受理4项,发表论文19篇,出版专著2部;培养高级人才25人,其中培养博士5人,培养硕士6人;研究开发繁育作物新品种11个,实验示范推广面积64万亩,改良当地畜禽品种486万头(只);新产品开发16个,新建生产线2条。举办各类培训班67期,培训人员15775人。建立实验示范区(基地)50个,规模近40万亩;通过建立现代农牧业示范基地(园区)和示范户,提高了农民致富技能和本领,对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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