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组织部署省直及中央驻湘单位第十一组的年度综治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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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2017年度全省综治考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10月27日上午,省科技厅作为省直和中央驻湘综治考评第十一组的组长单位,召集该组14个成员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年度综治考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会上认真传达了2017年度全省综治考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解读了《湖南省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综治工作考评办法(2017)》,要求大家进一步明确和熟悉考评内容及具体要求。会议重点研究讨论了考核评分细则。依据《湖南省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综治工作考评办法(2017)》,在考评内容上,紧盯重大任务、重要工作和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把原则要求具体化,把落实综治责任、基础工作、重点工作等12个方面,细化量化为21项评分指标;在考评办法上,由各单位先自评打分,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查看相关佐证材料和问卷调查等基础上,进行核实并综合评分;在考核力量组成上,由组长单位和2个成员单位共同组成考核小组,防止少数单位少数人说了算;在考评纪律上,要求做到廉洁自律,客观、公平、公正地打分评分。通过压紧工作责任,核实工作成效,评出先进单位,把考核评比的过程转化为深入推进工作的过程,激发各成员单位把创先争优的热情转化为奋力抓好综治工作的行动。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刘铁兵同志参加会议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强化对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这次考评,会后要向单位主要领导汇好报,并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要把握考核方法。主要把握好考核标准、考核重点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考核任务。三是要严格考核。省科技厅作为考核组长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考核纪律,不辜负省综治委、综治办的信任,不辜负大家的信任。
会后,考核小组成员再次深入学习领会考评办法,就考评细节进行了研究,达成了共识。考核组将于10月31日至11月3日对第十一组14个单位开展考核。
省科技厅组织部署省直及中央驻湘单位第十一组的年度综治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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