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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培训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7-03-27 00:00 【字体:

 

  3月21日,省科技厅组织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培训,邀请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黎定亚、省人社厅职工养老保险处主任科员钟晓星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进行解读。厅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分管财务和人事的负责人、财务和人事(处)科长及相关经办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重点介绍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基本政策体系和政策要点。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按照多缴多得原则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五个同步”是指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确定机制与调待机制同步完善;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改革,不再搞局部试点。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制度模式、退休养老待遇确定机制、待遇调整机制和养老保障的体系结构。改革将形成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为核心的“1+3+X”基本政策体系。目前,我省出台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2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统筹项目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4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2号)三个配套主体政策文件,对参保范围、缴费基数和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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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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