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是继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公共采购等管理改革后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又一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十七届二中全会强调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目前,我省已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系统,并提出到“十二五”期末,要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支出效益为目的,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会上,李友志副省长指出,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仅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绩效理念,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我省“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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