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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工作会议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0-04-13 00:00 【字体:

49,省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等10个重点检查部门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精神情况汇报,对各部门的自查工作和重点检查阶段的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副主任梁肇洪主持。省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办公室成员出席会议。省政府办公厅等10个重点检查部门的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我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参加此次工作会。

会上,我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汇报了我厅落实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的有关情况。作为执法实施机关,又是被检查的重点部门,我厅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先后于226日召开党组会议,228日召开厅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做好执法检查的自查工作,与此同时成立了厅科技进步法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柯敏任组长。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后,我厅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下发有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部署和工作安排。

根据厅党组的明确要求和部署,我厅自220日起认真开展了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方案(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二是为省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办公室提供的三个调查表(见湘科政字[2010]24号文件附件1)被省人大采纳;三是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办公室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编印了1200本《科技法规汇编》,该资料共计10万字,涵盖了《科技进步法》等12部科技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等6个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四是起草了郭开朗副省长在省人大大常委会召开的全省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的讲话材料代拟稿;五是根据省人大《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自查工作方案和日程安排表,下发了关于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

目前,我厅已按省人大《通知》精神和厅党组要求,全面进入了自查阶段,并对自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处室、有关单位在充分调查研究、反复思考提炼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专题报告和财政科技投入绩效分析专题报告,要求既要充分反映全省科技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又要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梁肇洪副秘书长最后强调:一是要从整体角度看待此次执法检查;二是要通过执法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同时也要把确确实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摆出来;三是要认真采集好数据,做到科学、客观、准确;四是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五是要力求实效,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依法行政的意识要得到增强,另一方面财政科技投入的力度要加大;六是要客观总结,如实反映工作、体现效果和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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